党委(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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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23年09月11日    作者:党委(院长)办公室     编辑:    文章来源:党委(院长)办公室  浏览:


党委(院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是组织全校、协调全校各项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部署,做好党政综合事务的服务、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计划、总结、决议、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以学校党委、行政和办公室的名义发布有关通知、通告、布告等。

三、负责组织起草学校领导在重要活动和会议上的综合报告及讲话。

四、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校领导参加的相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按照需要整理会议纪要或通报。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

五、负责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来文(含电子政务平台文件和机要文件)的登记。批阅、传阅、催办、督办。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及公文管理中的保密工作。负责学校机要交换和公函邮寄工作。

六、负责以学校党委、行政和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文件的审核、修订、印制、送文及归档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钢印。校级领导名章和学校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公章的刻制、启用、作废和收缴工作。开具对外介绍信和有关证明信。

八、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党政工作。协调办理校内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全校性的大型会议、活动等。

九、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对外联络,处理对外公共关系等有关事务。

十、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校内信息及上报信息的管理;负责编印学校简介等基础性、综合性材料。负责校园网相关栏目信息的审查、发布、备案及办公室网站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安排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安排校领导会议、出行、接待等日常事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信况。督办、落实学校重大决策和各种重要工作汇报落实执行情况等。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提供建议。承办、催办、督办领导交办的有关公务事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保密工作任务。开展学校保密委领导下的全校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协助组织、人事、外事部门开展保密审查和业务提醒。

十四、负责学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校长信箱和群众来信的处理、督办和回复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全校作息制度。安排全校节假日放假时间、领导值班、值宿等有关事宜。

十六、负责校领导办公室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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