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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接诉即办工作实施办法

2024年11月18日    作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编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文章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浏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全面推行接诉即办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政务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等诉求接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接诉即办管理,提高学校各部门(单位)落实接诉即办的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基层治理能力,更好地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师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机制

学校建立党委领导、行政负责、部门协同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的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接诉即办”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对重大、复杂、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接诉即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承办诉求件,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三、工作原则和方式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接诉即办与信访联动平台。建立全时段快速响应机制,把校内诉求与校外反映、“接诉即办”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统筹办理。整合电话热线、校长信箱、来信来访等诉求渠道,进一步提升问题的受理、响应、办理、回复效率。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信访事项的内容和联系方式等。对信访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二)交办转办

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涉及的部门,签署办理意见,呈分管领导批示,并交办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处理。

(三)调查处理

承办部门或单位接到交办的信访事项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信访事项的情况。对于复杂的信访事项,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联合调查处理。

(四)反馈答复

承办部门或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反馈答复内容要具体、明确,对诉求人的合理诉求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解决办法。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信访事项,要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并告知预计处理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接诉即办工作,各部门单位建立接诉即办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维护诉求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与诉求人的沟通和交流,耐心听取诉求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四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诉求人的个人信息和信访、咨询事项的内容。

六、具体实施

(一)办理质效

1.及时签收

学校各部门单位应在平台工单派发后1个工作日内签收处理一般工单,2小时内签收处理紧急类工单。

2.及时退单

学校各部门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工单,应在工单派发后1个工作日内退回;紧急类工单应在工单派发后2小时内退回。

3.按时办结

(1)学校各部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学校办公室派发的工单(群体性事件除外),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学校办公室由平台答复诉求人。

(2)学校各部门单位对申请延期办结的工单(群体性事件除外),应在延期要求时限内予以办结,并将延期原因及办理结果通过平台答复诉求人。

4.满意情况

各部门单位承办的工单(咨询、求助、投诉类)办结后,通过人工回访等形式,了解诉求人对学校满意度评价情况。

(二)日常管理。

1.组织保障

学校指定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接诉即办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的校领导为接诉即办工作分管校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为接诉即办工作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为业务骨干,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具体业务人员为联络员。

学校分管领导、联络员变动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备,配合接诉即办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协同配合

学校接到接诉即办管理机构会议通知或报送材料,应积极配合,安排人员参加会议或按时报送材料。

3.履职尽责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实事求是,认真履职,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诉求工单。

学校要加强对接诉即办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受理、督查、通报、总结等制度,加强对办理进度的跟踪督促,定期对办理结果开展“回头看”,努力做到办理工作责任明晰、有序高效、群众满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承办的接诉即办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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